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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使用安全手册 有机部分——甲醛

来源:www.super-net.cn 作者:温州验厂网 发布时间:2007-08-22
有机部分
01
甲醛
05
苦味酸
09
四氯甲烷
13
甲酸
02
冰醋酸
06
乙醚
10
苯酚(酚)
14
甲苯
03
丙酮
07
11
乙醇
15
煤油
04
二甲苯
08
三氯甲烷
12
对苯二酚
16
汽油
17
放射性同位素
 
 
 
 
 

 

 

有机部分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有辛辣刺激鼻气味的气体。密度:1.07,沸点:-19.5℃,自燃点300℃。闪点60℃。爆炸极限:7~73%,其37%水溶液(约含10%的甲醇)为“福尔马林”(Formalin)是无色具有刺激性的液体,在室温下易挥发。用于制造酚醛树脂、尿醛树脂、皮毛加工、药品、油漆等。又可作为防腐剂。
(二)毒性
能凝固蛋白质。接触后对皮肤、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本品为可疑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3 mg/m3
(三)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吸入甲醛可引起鼻炎、咽痛、嗅觉丧失、咳嗽、胸闷和支气管炎,严重者发生喉痉挛和肺水肿等症状。
眼睛接触:甲醛蒸汽引起眼部烧灼感、流泪、结膜炎。
皮肤接触:可导致接触性皮炎。
口服:误服后,口、咽、食道和胃部立即出现烧灼感,口腔黏膜糜烂,伴剧烈上腹痛,带血性呕吐物。严重时可发生休克和昏迷。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吸入低浓度甲醛蒸汽,可有头痛、软弱无力、食欲不振、视力减退等症状。皮肤长期接触,可使皮肤干燥,皲裂,手掌角化过度或湿疹。
(五)火灾和爆炸
本品可燃,属乙类火灾危险物质,应禁明火吸烟。超过600℃时,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具有爆炸性。着火时用水喷淋冷却容器,可用大量喷水等办法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本品在自然状态下会聚合,因此工业品常用甲醛作抑制剂。甲醛能与强氧化剂反应。与盐酸反应时,有时会形成很毒的二氯甲醚。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气中浓度超过暴露限值时,应佩戴有褐色色标滤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眼睛:带化学防溅眼镜。
皮肤: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工作场所应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八)急救
吸入: 迅速将患者移离现场,脱去污染衣服,吸氧,保持呼吸道畅通。
眼睛:张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患眼至少20分钟。
皮肤:清水冲洗沾染部位。
口服:先饮大量冷水并尽快用清水洗胃。
注:一切患者都应送至医疗机构诊治。
(九)储藏和运输
防火,与氧化剂隔开,冷藏,通风。包装号为5(乙)6,防止碰撞。
(十)安全和处理
生产本品过程中需要密闭,安装局部通风。工作时穿工作服预防甲醛溅到皮肤上,必要时戴防毒面具和面具。泄漏时,戴氧气呼吸器收集漏液,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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