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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使用安全手册 有机部分——丙酮

来源:www.super-net.cn 作者:温州验厂网 发布时间:2007-08-22

有机部分
01
甲醛
05
苦味酸
09
四氯甲烷
13
甲酸
02
冰醋酸
06
乙醚
10
苯酚(酚)
14
甲苯
03
丙酮
07
11
乙醇
15
煤油
04
二甲苯
08
三氯甲烷
12
对苯二酚
16
汽油
17
放射性同位素
 
 
 
 
 

 

 

有机部分
丙酮CH3COCH3
㈠理化性状和用途
透明、无色、易挥发辛辣气味的液体。沸点:56℃;蒸气密度:2.0;闪点:-18℃;自燃点:538℃。爆炸极限:2.5~13%。蒸气有甜味,似薄荷香味。作为一种溶剂,用于许多工业。用来制造涂料、清漆、除漆剂、橡胶、塑料、炸药、染料、人造丝和摄影用化学物质。
㈡、毒性
属于微毒性,对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并对黏膜有刺激作用。
最高容许浓度:400mg/m3(750ppm)
㈢、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浓度在500ppm以下无影响,500~1000ppm之间会刺激鼻、喉,1000ppm时可致头痛并有头晕出现。2000~10000 ppm时可产生头晕、醉感、倦睡、恶心和呕吐,高浓度导致失去知觉、昏迷和死亡。
眼睛接触;浓度在500ppm会产生刺激,1000ppm会有轻度、暂时性刺激。液体会产生中毒刺激。
皮肤刺激:液体会有轻度刺激,通过完好的皮肤吸收造成的危险很小。
口服;对喉和胃有刺激作用,服进大量会产生和吸入相同的症状。
㈣、长期暴露的影响
皮肤接触会导致干燥、红肿和皲裂,每天3小时吸入浓度为1000ppm的蒸气,在7~15年会刺激工人鼻腔,使之眩晕、乏力。高浓度蒸气会影响肾和肝的功能。
㈤、火灾和爆炸
高度易燃性。有严重火灾危险,属于甲类火灾危险物质。在室温下蒸气与空气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用干粉、抗溶泡沫灭火剂、卤素灭火剂或二氧化碳来灭火。用水来冷却暴露于火中的容器,并驱散丙酮蒸气。
㈥、化学反应性
与氧化剂(如过氯酸盐)以及氯化剂与碱类混合物(如氯仿与氢氧化钠)都能产生刺激反应。与二氯化硫和六氯三聚氰(酰)胺也能产生剧烈反应。对合成纤维有腐蚀作用。
㈦、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气浓度不明或超过暴露极限时,应佩带合适的呼吸器。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合适的材料是丁基橡胶。在直接工作的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放溅眼镜,必要时可佩带面罩。
㈧、急救
吸入:脱离丙酮产生源或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接触:眼睑张开,用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眼约10分钟。
皮肤接触:用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处至少10分钟。
口服:用水充分漱口,不可催吐,给患者饮水约250ml。
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㈨、储藏与运输
将丙酮储藏于密封的容器内,置于阴凉干燥优良好通风的地方,远离热源、火源和有禁忌的物质。所有容器都应放在地面上。包装号2(甲)、6。
㈩、安全与处理
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防护服装和呼吸器。移去热源和火源。应停止或减少泄露。用黄沙或其他吸收物吸收液体。废料可在被批准的溶剂焚炉中烧掉或在被指定的地方作深埋处理,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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