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日起执行标准
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
书面或电子声明(见下样本)
医疗器械产品证书
CE+FDA+
4月1日起,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医疗物质出口中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拒不姑息。正在做口罩等医疗物质准备出口的企业先做好自我严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及风险!